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查的,不过要写报告,说明原因以及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局组织法》 第三条 国家安全局设左列各单位掌理有关事项: 一、第一处掌理国际情报工作有关事项。 二、第二处掌理大陆地区情报工作有关事项。 三、第三处掌理台湾地区安全情报工作有关事项。 四、第四处掌理国家战略情报研析有关事项。 五、第五处掌理科技情报与电讯安全工作有关事项。 六、第六处掌理密码及其装备之管制、研制有关事项。 七、资讯室掌理资讯作业之规划、执行与数据库之建立、管理等有关事项。 八、秘书室掌理施政计划及施政工作之管制、考核与工作报告汇编、一般性综合业务、公共关系、印信典守、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资料编译及印制等有关事项。 九、总务室掌理庶务、出纳、警卫、医疗保健及不属于各处室之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