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联有实权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残联机关的人员都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财政负责拨款,为残疾人服务,这些人员就是使用行政、事业编制。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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