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破产的,员工可以获得工资和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员工不必申报,由破产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如果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更正。如果破产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