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家庭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
释义 | 离异家庭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由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申请方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件原件等材料 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核,审核后办事处将报给当地计生委员会审批; 3、计生委员会将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为符合条件着发放《独生子女证》。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妈妈的户口卡,如果母亲处于已婚状态但户口卡上还未登记的话,还需携带本人的结婚证; 2、由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4、如果宝宝不是在父母的所属地出生的话,父母需要到宝妈的所属单位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去开证明,在办理上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将其提供给派出所的民警; 5、需要告知上户机构宝爸的籍贯并附上证明。 综上所述,当事人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