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立案标准如何 |
释义 |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九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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