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效力一样。 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区别在于举报人是否使用真实姓名,而举报之后的案件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其成立与否与举报人是谁无关,所以二者的效力相同。 如果是实名举报,具体流程如下: 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 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 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 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 综上所述,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号码、举报网址、接待时间和地点、举报线索的处理程序以及查询举报线索处理情况和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 (二)依法、及时、高效; (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 (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行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检察院鼓励依法实名举报。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