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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伊春律师事务所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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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 个人 律师事务所 注销办理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申请的材料是报纸注销公告、律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 申请书等文件,关于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1.律所执业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2.银行清户; 3.税务清户; 4.报纸注销公告; 5.律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律师事务所清算说明; 7.市地司法局和律协出具未受停止执业、行政处分; 8. 居民身份证 、 律师证 复印件; 9.行政许可申请书; 10.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11.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注销律师事务所申请; 12.市、行署、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初审意见书; 13.地市受理通知书。 三、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规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1月19日修订) 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 直辖市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簿、本所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伊春地区办理律师事务所注销手续,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点,这段时间内可以办理业务,该业务只能在工作日期间申报,法定节假日期间无法正常申请。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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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