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善意取得的情形具体有什么呢 |
释义 | 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有什么 受让人善意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条件是: (一)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错误的不动产善意有偿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符合特殊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将立即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 二、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是什么样的 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如下: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三、善意取得的物品要还给所有权人吗 善意取得的东西不需要还给原所有权人,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要求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有以下三个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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