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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罪悔罪表现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认罪悔罪表现的规定以及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表现。认罪悔罪表现包括承认自己罪行、对法院判决产生认同感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狱纪律。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拒不认罪、认罪后又改变口供、在共同犯罪中相互推诿以及公安机关证据瑕疵等方面。认罪悔罪是服刑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只有完全达到三层的含义基本要求,才能做到认罪服法。
    法律分析
    一、关于认罪悔罪表现的规定是什么?
    1、需承认自己罪行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当一个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照法律应当接受刑罚处罚时,方可被认定为犯罪,进而被法院定罪量刑,并送往监狱服刑改造。罪行是客观存在的,承认自己的罪行是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前提,也是认罪服法的必然要求。要做到承认自己的罪行,必须:
    ①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②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
    ③接受刑罚制裁。
    2、对法院判决产生认同感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院的判决时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的。承认了犯罪事实,必须认可法院的判决。要做到在思想上和行为上绝对无条件服从。
    3、遵守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服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教育
    认罪服法的三层含义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他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构成了认罪服法的内容和基本要求。只有完全达到这三层含义的基本要求,才能做到认罪服法。
    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审判实践中,毒品案件一对一的特殊性致使定罪量刑主要依靠毒品买卖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少相应的实物证据。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供述,试图逃脱刑罚的制裁。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有些被告人在被抓获之初,迫于司法机关的强大压力,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其内心深处不愿接受制裁,抵抗改造。在最初的慌乱之后,重新构筑了心理防线,抗拒法律。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此种现象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庭审中频繁出现。实施抢劫、抢夺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多是同乡、朋友关系结伙作案。在事发后,各个被告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罪责,都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较多瑕疵,致使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阶段都自愿认罪,但到了法庭上,经辩护律师指点,即反悔拒不认罪,主要表现在强奸案件上。由于被害人的多次陈述,均与被告人的供述不尽相同,致使被告人在法庭上认为不是强奸而是通奸。
    由此可知,认罪悔罪表现关键就在能够主动的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整个犯罪的事实,并且明确自己的这种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对于法庭当庭宣判的刑期等一系列的判决结果表示认同,而且最关键的是在服刑期间的监管纪律,自己也是一直都绝对无条件的服从的,认罪悔罪可不是短期的表现给工作人员看就行了。
    拓展延伸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拒绝接受警方的询问和调查: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拒绝接受警方的询问和调查,或者在接受询问时表现出一副不合作的态度,这种行为往往表明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持否认态度。
    2. 拒绝提供真实口供:有些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可能会故意提供虚假的口供,或者拒绝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这种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意隐瞒真相。
    3. 保持沉默: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在被警方询问时保持沉默,不回答警方的问题,这种行为往往表明犯罪嫌疑人对案件情况不清楚,或者不愿意对警方的话做出回应。
    4. 寻求法律帮助: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寻求律师的帮助,并在律师的指导下采取行动,这种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并正在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行为往往表明其对所犯罪行持否认态度,这种态度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警方和法庭应当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结语
    认罪悔罪表现是服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其中包括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法院判决产生认同感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狱纪律。只有完全达到这三层含义的基本要求,才能做到认罪服法。同时,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拒不认罪、认罪后又改变口供、在共同犯罪中相互推诿以及公安机关证据瑕疵等方面。认罪悔罪表现关键在于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明确犯罪行为危害以及服从监狱纪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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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