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辩护和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认罪辩护和无罪辩护的区别是认罪辩护是在承认被告已经触犯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辩护人作罪轻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一、刑事诉讼规定辩护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该注意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4.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5.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6.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流程 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流程:辩护律师可以先通过证明被告人不是犯罪主体或者无犯罪事实的方式为其争取无罪,如果此方式不成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或者司法机关程序违法的方式为其争取无罪,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的,可以改作罪轻辩护。 三、哪些情形能够为被告人提出无罪辩护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6、刑法不予追究。如追诉时效已过,不予再追究的;自诉案件,当事人撤诉的。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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