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实际贷款计算公式 (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取数值低的为实际可以贷款的额度) 1.不高于按照 公积金 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2.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法律客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受理范围。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转贷人)的首套住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