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起诉一定要应诉。 当事人被他人起诉的情况下,一般是一定要应诉的。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传,或者在其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应诉流程如下: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如果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5、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6、按时参加开庭; 7、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被起诉后一定要应诉,否则会被法院视作缺席判决,产生一些法律风险都是要自己承担的。如果被告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可以使用拘传票拘传被告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