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合投标是什么意思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联合投标的意思是: 联合投标又称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承担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果由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另一个是乙级资质等级,则该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资质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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