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注册资本。 (四)经营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一、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要具备什么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是否要到工商备案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类型、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含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公司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合并分立而存续公司的,需要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以上规定,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的股东变更不属于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因此不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如何制定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含的内容有: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设立方式; 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⑤公司利润分配方法; 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⑦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⑧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⑨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⑩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⑪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