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刑的犯罪分子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