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无效情形: 1、勘察单位无勘察资质、超越勘察资质或借用勘察资质; 2、应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3、非法转包合同和非法分包合同。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几级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与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其中,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取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的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设丙级,取得这类资质的企业可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取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与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二、控股方能否能否参加投标 控股方能参加投标,只要是满足投标的条件就可以了。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来讲,其实质就是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对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这种能力体现在不同资质等级的认定上,其法律依据为《建筑业企业资格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发布),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各有其相应的等级规定。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讲,其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布),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每种资质各有其相应等级(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各资质等级具有不同的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各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工程。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这些规定,实际上就把建设工程施工和勘察、设计投标人的资格限定在企业法人上。 三、什么情况下不予备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2、建设工程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未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定订立合同价款的;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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