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1、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主体限于负有解救被绑架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接到解救被绑架妇女的要求或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