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的后果 |
释义 |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离婚了坚持不让对方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应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并且约定了探视方式或约定的不明确,都必须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抚养孩子一方协助执行。另外一种是在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外一方探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一、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你。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提起探望权纠纷案,一般多发生在孩子10周岁以下,孩子大了,腿长在他身上,想阻扰孩子见谁其实是拦不住的。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不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热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就变成了陌生人,连孩子也不愿意对方见。这实际上是侵害对方探视权的行为。如果您的探视权受到了损害,您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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