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去香港最新政策 |
释义 | 目前全国部分地区通报本土个案,请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应全球及本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发展,香港政府对抵港人士实施不同的入境防控措施,以建立外防输入的抗疫屏障。 1、豁免检疫安排为:回港易计划、来港易计划、豁免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人士接受强制检疫安排、豁免由外国地区抵港人士接受强制检疫安排。 2、其他抵港人士的划分为:只曾在内地、澳门或台湾逗留的人士、曾在海外地区逗留的人士,不同人群的检疫安排要求不同。具体的检疫政策可点击“查看详情”进行查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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