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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
释义
    

法律主观: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如下:
    1、由破产企业占有、使用,且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2、由破产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
    3、其它不归属为破产企业破产财产的情形。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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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