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立时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
释义 | (一)订立涉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二)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 关于涉外经济合同的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其他涉外经济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由法律另行规定。 一、买卖合同是否具有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有诉讼时效。买卖合同有诉讼时效。相关法律除了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二、国际贸易合同有什么特点 1、国际性 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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