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聊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释义
    律师分析: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内设职能科室7个, 分支机构10个,分别是:综合科、会计科、贷款科、归集科、法规科、信息科、稽核科、东昌府区管理部、莘县管理部、阳谷县管理部、冠县管理部、茌平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东阿县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9: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