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作备忘录与合作协议的差别?
释义
    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不履行备忘录中的义务,不算违约。备忘录与合同一样都是各方真实意识的表示,但是条款效力上与合同有有较大的区别。备忘录的条款分为有约束力条款和无约束力条款,其中有约束力的条款一般包括保密条款、独家谈判条款、提供有关的文件、配合对方进行调查约束力的条款主要包括具体的商务条款(即使在备忘录中已经确定为达成一致的事项)、下一步采取的行动等。备忘录,也是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在买卖双方磋商过程中,多某些事项达成一定程度的理解与谅解及一致意见,将这种理解、谅解、一致意见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今后进一步磋商,达成最终协议的参考,并作为今后双方交易与合作的依据。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 入伙与退伙;
    (八) 争议解决办法;
    (九)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 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5: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