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共同执行和委托执行两种形式。即: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食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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