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夫妻间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间债务的区分根据债务欠下的时间、原因、用途等来进行区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 三、夫妻间债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夫妻间债务处理方式有: 1.由夫妻双方以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来偿还债务; 2.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则需要协商各自应偿还的份额; 3.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