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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房质量问题去哪里投诉
释义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到住建局投诉。
    一、房屋有质量问题怎样解决
    房屋有质量问题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开发商拒不修复的,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同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二、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才比较好?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的?如果是是自建的,可以根据宅基地证等还有经过审批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是属于的。因为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在农村建房的时候首先要申请宅基地证(申请宅基地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有了宅基地证还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建造的房子所有权才是属于的。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和审批手续证明房屋是属于的,那的房子所有权纠纷就有异议,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也就不一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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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