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有次数限制吗 |
释义 | 再审的次数限制如下: 民事诉讼的再审审限为自收到 再审申请书 之日起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刑事诉讼 的再审审限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刑事再审程序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出现错误时的专门纠错制度。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程序如下: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 2、可以直接向生效法院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申请再审,上级检察院可以交由生效法院通缉的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复杂的,上级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 3、申请再审后,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请或者提请抗诉的,报请检察长决定; 4、对立案审查的再审案件,要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司法解释,规范再审立案,合理设置再审次数,应是限制无限再审的一个办法。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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