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拒绝签字,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离婚男方不签字,可以离婚。只要男方收到了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即使不签字,法院也会进行判决。如果男方拒不在送达证明上签字,法院将宣布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进行审理。如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男方不去签字,能离,具体如下: 1、离婚男方不签字是可以离婚的,只要男方收到了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即使不签字,法院也会进行判决; 2、男方拒不在送达证明上签字的,法院将宣布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进行审理,调解无效的,夫妻双感情确实破裂的,将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男方拒签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男方拒签离婚,诉讼程序将无法继续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一)双方订婚证明;(二)双方离婚协议;(三)双方因离婚发生的财产纠纷清单;(四)双方因离婚发生的债务清单;(五)双方其他相关证据。 如果女方提起诉讼,男方拒绝签收,法院将无法认定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申请撤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男方拒签离婚,诉讼程序将无法进行。 结语 离婚男方不签字并不会影响离婚结果,只要男方收到了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即使不签字,法院也会进行判决。男方拒不在送达证明上签字,法院将宣布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进行审理。如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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