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可以拒签吗 |
释义 | 本文重点阐述了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其相关解决措施。劳动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具有特定性、内容统一、对应性、单一性、有偿、双务合同特征,以及涉及第三人利益等法律特征。如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拒签。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写错划掉,可备注修改错误、签订合同副本或重新签订新合同等解决。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可以拒签吗 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可以拒签。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任一方都可以拒签。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三、劳动合同写错划掉怎么办 劳动合同写错划掉如下解决: 1.在原合同上备注,修改错误的条款,补上正确的条款,在修改处双方签章即可; 2.签订合同副本,在合同副本加以更正和解释; 3.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并且附上声明原合同自新合同生效起失效。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生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生效是劳动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生效有以下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合法的原则,不得涉及任何非法目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5.劳动合同应当至少每年一签,对劳动合同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生效需要遵循诚实、合法、平等的原则,同时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拒签。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劳动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可以采取上述措施进行修改或重新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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