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条件是: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