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名下有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1、准备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达到退休年龄的,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 3、自己或者是配偶,子女有重大疾病; 4、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5、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等。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提取时所需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职工只要根据提示准备提取时所需材料即可; 3、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后会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可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和个人账号; 4、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 6、申请通过审核,就可以去银行取款了。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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