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及类别,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回迁住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情况所需的不同材料,以及提取人的不同身份所带来的不同要求,如本人、委托单位代理人、委托直系亲属或委托其他人等。公积金提取可选择卡折转账或银行存单提取,具体流程根据选择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分析 将下面的内容改写为: 1. 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公积金提取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2. 公积金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 4.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市民中心设有建-行兑付窗口)。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公积金提取类别比较多,所需材料如下: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可以登陆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向人事专员索取。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2.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 2.2购买二手房: ①房屋转让合同; ②契证。 2.3回迁(扩面)住房: ①回迁(扩面)协议; ②购房**。 2.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①建房许可证明; ②购买材料**。 2.5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②区级及以上**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购买材料**。 3.身份证件: 3.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3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3.4委托其他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类别包括基本公积金提取、补充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医疗公积金提取、教育公积金提取、社会保障公积金提取等。其中,基本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一定比例分别从工资中扣除的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基本公积金提取的基础上,根据规定再次提取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用于购买、租赁自住住房的公积金;医疗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用于医疗等方面的公积金;教育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用于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积金;社会保障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积金。 结语 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可从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向人事专员索取;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2.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2.2购买二手房:房屋转让合同、契证;2.3回迁(扩面)住房:回迁(扩面)协议、购房发票;2.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房许可证明、购买材料;2.5大修自住住房: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区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材料;3.身份证件:本人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公积金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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