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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形
释义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无论登记在该父母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该部分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作为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扣除该部分出资款后,再对房屋剩余的价值进行分割。
    2、结婚后,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该出资视为对婚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系赠予一方。处理上,原则上按房屋总价值进行分割,无需扣除父母的出资款。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在全额出资的情况下,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部分出资的情况下,该出资款究竟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还是个人赠与以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存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法专家吴晓芳的意见,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宜,但并不代表平均分割,需要根据出资情况适当多分。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在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双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其余房款由夫妻贷款或出资,司法处理存在争议。
    5、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出资,但截至离婚时还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父母的出资如何认定?
    答: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一、夫妻签合同买房能登记一个人名字吗
    婚后买房,写夫妻两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直接有书面的约定,如果约定由一方所有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的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一方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实践中必须需要由一方父母全款支付。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的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行为只是赠与自己的子女。
    (三)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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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