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著作权申请主要有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并加强我国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是软件著作权人、通过继承、受让或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软件鉴别材料、证明文件等。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 法律分析 为了实现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目标,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六条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 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 第十八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第三章审查和批准 第十九条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拓展延伸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对其所创作的软件享有的权利,包括软件的复制权、发行权、修改权等。软件著作权申请是软件开发者在行使软件著作权时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申请应当由软件开发者向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软件开发者需要先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并提供软件著作权合同和软件样本等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著作权主管部门将向软件开发者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开发者可以在证书上注明软件的名称、版本、用途等信息,并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申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如果软件开发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申请文件存在缺陷,都可能导致其申请被驳回。因此,软件开发者应该在规定期限内仔细准备申请文件,并确保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同时,著作权主管部门也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软件开发者享有软件著作权。 结语 本办法旨在实现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目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第三条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是与软件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也可以适用本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第九条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的,适用本办法。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第十一条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第十六条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第十七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第十八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诉讼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具有本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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