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没有高利贷罪这一罪名,只有高利转贷罪,其立案标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以转贷获利为最终的目的,获取金融机构信贷的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其他人; 2、如果个人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然还没有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但是由于高利贷转移而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都构成高利转贷罪。 一、放高利贷违法吗 放高利贷不合法。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二、私人可以放高利贷吗 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放高利贷违反民法典但是不违反刑法。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此时高利放贷就由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