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新交通法冲禁行处罚的具体情形如下: 1、深圳新交规《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处300元罚款: 占用导流线行驶的;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深圳经济特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时缴纳罚款可减半罚款”政策最终被删除,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行为的罚款数额翻倍。 闯红灯的罚款500元的,这一罚款数额和深圳现行的罚款额度相同,不过根据新交规,从第三次闯红灯开始,罚款数额将翻倍,增加到1000元。 3、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造成人员受伤的,处两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还可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其中的罚款标准与三审稿中的5000元和一万元相比,涨幅达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