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经营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合伙纠纷处理的误区是: 1、合伙企业未经清算的,不予受理; 2、合伙企业未经清算的,尚未终止; 3、因财务制度的混乱驳回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4、其他误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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