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如果父母在卖宅基地的时候,父母跟儿子已经办理分户了,可以继续申请宅基地。 2.如果父母当初在卖宅基地的时候,儿子跟父母还是一户人,那么就不可以再次申请宅基地了,因为一户人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 3、如果父母申请宅基地的时候您作为家庭成员参与过,那您这边就不能再申请了。 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父亲与儿子在同一家庭户的,宅基地出售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如果儿子已经成家分户,或者到达结婚年龄需要单独居住的,可以为自己家庭申请宅基地。 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