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的效力通过如下方式确认:若遗嘱在经遗嘱人口述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