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十八岁打工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去劳动局诉讼,按劳动法来说,收未满18岁的属于童工,老板要赔偿员工适应的损失,并且该工厂被罚款2万元人民币,停业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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