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
释义 | 房屋赠与合同不是必须需要到公证处,但是最好是公证。因为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若是没有公证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的限制 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如下: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 3、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其限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二、企业能将向灾区捐赠的合同撤销吗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知,普通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向灾区捐赠的救灾合同不能撤销。“抗震救灾”明显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其性质的特殊,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相关赠与合同。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包括赠与人单方撤销,受赠人单方撤销,双方协商一致撤销,赠与人法定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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