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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赠与需要进行公证吗
释义
    离婚财产赠予合同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赠与合同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一、对于赠与合同的说明有什么
    赠与合同的说明如下: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所有物品、现金或某种权利赠与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一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有义务在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将赠与交给受赠人;
    2、受赠人有权在不承担义务的情况下收到赠与;
    3、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人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义务,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通常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而不是要求有偿赠与。如果给别人一些东西,要求付一定的钱,那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有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一行为。
    二、房屋赠予合同协议书有没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予房产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有没有公正都是一样有效力的,只不过在公证之后法律效力是更强的,但是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未成年外孙可以把房产给外公外婆吗
    可以,外婆可以选择赠与房产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外孙。只要外婆自己愿意将房子过户给外孙,那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去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办理赠与合同。赠予合同是表示受赠人有取得房产权利,要实际办理过户,在法律上才实际取得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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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4: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