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民法典,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对重疾险保险条款进行修改。但是,保险合同法也规定了对被保险人的权益应当有保障,不能将合同中的责任范围扩大到被保险人无法承受的程度。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时,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种类、被保险人的情况、风险的大小、保险费的水平等因素,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科学评估。” 2.《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权益得到保障,不得将合同中的责任范围扩大到被保险人无法承受的程度。” 3.《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四十九条:“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对重疾险保险条款进行修改,但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并遵循公平原则。因此,对于遗传性疾病的保险条款修改,需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权益保障,不能扩大被保险人无法承受的责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