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先天性疾病确实存在,但是否合法需看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先天性疾病不一定能被视为“重疾”,需要保险合同明确规定。若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先天性疾病,且投保人已缴纳保费,则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供的真实资料,有知悉权和核查义务。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投保人提供虚假资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费。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条:医疗保险不承担先天性疾病的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先天性疾病不属于保险范畴的,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5.《民法典》第十条: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原则。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未经投保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对投保人提供的真实资料进行增加、删除、篡改等处理,否则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