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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异议费用通常需要多少?
释义
    商标异议的主旨是商标异议费用大约为3500元左右,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具体流程包括准备申请书件、提交申请和缴纳费用。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对未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期限、缺乏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未缴纳费用或未及时补正等。当事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署代理委托书,或自行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并缴费。
    法律分析
    一、商标异议费用通常需要多少?
    3500左右。商标异议收费全国都差不多基本上是由商标异议官费代理费用(由商标代理机构收)。要异议他人商标时就需要缴纳1000元的官费及对异议理由的举证,这部分费用是交到商标局的。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支付商标异议代理费用。一般市场价都是3500元左右。
    二、商标异议到哪里去办理?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三、处理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四、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如果出现了商标异议,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是要注意找代理机构办理,必须要签署相关的代理委托书,否则代理机构是无权代理的。如果是不找代理委托机构,那么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去提交异议申请书和提交相关的文件,到相关缴费机口缴纳费用。
    结语
    商标异议的费用通常在3500元左右,包括商标异议官费和代理费用。商标异议申请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给商标局。具体流程包括准备申请书件、提交申请并缴纳规费。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超过规定的异议期限、申请中缺乏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未缴纳规费或未按要求补正等。当事人可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署代理委托书,或直接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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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