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试时说是无责底薪,工作后变成有责底薪,合法吗? |
释义 | 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违法。根据劳动部意见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未完成任务也应支付最低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是不合法的。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延伸 雇佣合同中薪资变动的合法性问题 在雇佣合同中,薪资变动的合法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和雇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薪资待遇。如果面试时雇主承诺无责底薪,但在工作后变成有责底薪,这种变动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根据劳动法的原则,雇佣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雇主在面试时故意误导雇员,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种变动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来判断。建议受影响的雇员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雇佣合同中,薪资变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如受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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