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婚生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育应当是以婚姻为前提的,未婚生子会增加社会成本,但是对于未婚生的孩子,其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有抚养非婚生子的义务,一方不直接抚养的,需要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