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上门女婿是否需要尽赡养岳母义务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上门女婿应对岳母尽赡养义务。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或法院诉讼要求承担赡养责任。遗弃老人将面临刑事处罚。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将承担赡养费、违约金等费用,并在继承遗产时受到限制。其他赡养人顺序继续履行义务,不能以此为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上门女婿是否应对岳母尽赡养义务 民法典上门女婿应对岳母尽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上门女婿的赡养责任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 二、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儿媳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门女婿应对岳母尽赡养义务。同时,如果儿子儿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儿媳承担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处罚和赡养费的支付等。因此,对于赡养义务,我们应当认真履行,以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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