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准合同?准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上的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其中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准合同的种类有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种。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得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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