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和解的协议结束后,原则上不可以再起诉追回失落的权益。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就一项权利或者义务所订立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法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但违法部分的无效不影响这些条款的整体效力。”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和解的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协议达成并执行完毕,原则上不可以再起诉追回失落的权益,除非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在签署工伤赔偿和解协议前,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而损失自己的权益。 |